德保全县管辖城关、都安等12个乡(镇)185个村(社区)委会。全县有34万人。总面积为2575平方公里。其中石山区面积占70%,境内聚居着壮、汉、瑶等9个少数民族,壮族人口占98%。德保秦属象郡,晋属兴古郡,唐为废冻州,宋建镇安峒,元为镇安路,明为镇安土府,清康熙二年(1663年)改土归流,为镇安府,清乾隆四年(1739年)设天保附廓县,是清代广西18个府的治地之一。1951年8月敬德县和天保县合并,各取一字而得名。德保县东部与田东县、天等县接壤,西部与靖西县相连,北面同田阳县、右江区毗邻。北回归线横穿本县足荣、那甲、巴头、敬德等乡镇。县人民政府设在城关镇,距离百色市政府129公里,是边境地区靖西、那坡县与百色右江河谷相连接的咽喉要道。
德保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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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